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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●陳東,廣東航興貿易有限公司原總經理。涉嫌利用職務便利,收受賄賂和挪用公款。廣州市檢察院於2013年12月30日立案偵查,2014年1月10日已將其逮捕。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  ●黃少輝,中央儲備糧揭陽直屬庫原主任(正處級),涉嫌利用職務便利,收受賄賂。廣州市檢察院於2014年1月3日立案偵查,同年1月17日將其逮捕。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。
  ●徐寰宇,廣州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(市正局級),涉嫌利用職務便利,收受賄賂。廣州市檢察院於2014年1月10日立案偵查,同年1月21日已將其逮捕。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。
  ●程樵佳,廣州燃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、總經理(市副局級),涉嫌利用職務便利,收受賄賂。市檢察院於2014年3月10日立案偵查,同年3月21日已將其逮捕。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。
  ●梁儀棠,廣州市機電安裝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,涉嫌利用職務便利,收受賄賂。越秀區檢察院於2014年1月5日立案偵查,同年1月16日已將其逮捕。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。
  ●孫開天,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監管分局原調研員(正處級),涉嫌利用職務便利,收受賄賂。天河區檢察院於2014年1月8日立案偵查,同年1月24日已將其逮捕。目前仍在進一步偵查。
  ●邱春雷,廣州市衛生局原副局長(市副局級),涉嫌在任職期間收受賄賂並違反規定處理公務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,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於2014年1月9日以涉嫌濫用職權罪、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,於1月23日將其逮捕。目前案件正進一步偵查。
  ●陳銳,黃埔老港海關大碼頭監管科原副主任科員,涉嫌在任職期間放縱走私。廣州市檢察院於2014年3月14日以涉嫌放縱走私罪對其立案偵查,於3月28日將其逮捕。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  ●黃理川,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原光塔街派出所所長(副處級),涉嫌在任職期間收受賄賂、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,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。越秀區檢察院於2014年1月16日以涉嫌玩忽職守、受賄對其立案偵查,於1月25日將其逮捕。目前案件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。
  (原標題:職務犯罪案“黑榜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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